如何申报船舶进出港计划?(1)由船公司或其代理部门向港务局业务处报送(外贸船必须由其代理申报,内贸船由天津港货运公司或中海船代公司申报)船舶72小时、48小时、24小时抵港预确报,并注明船名、船舶性质、船舶规范(船长、船宽、吃水等)、进出口货类、数量、是否申请引水等。从事内贸计划外运输的船舶办妥各项手续后,货运公司还应向业务处递交船舶进出港申报单。(2)进出港务局所辖码头的船舶由港务局业务处指定作业公司。(3)船舶要求进出港口时,由船舶停靠码头单位的调度室,在每天10点30分前向港务局业务处申报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的船舶进出港计划,申报内容包括:船名、船长、船宽、吃水、是否申请引水、动态时间、动态的地点,所载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等。(4)各单位动态计划上报后,有业务处汇总,平衡核定动态船舶进出港计划时间安排,于每日14时前通知各有关单位执行。如何申报船舶航道计划?凡按规定进出港口需申请使用航道的船舶,必须在每日10时30分前向港务局业务处申报下一昼夜(即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的船舶计划,每日14时由局业务处将平衡核定的船舶航道计划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