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会所游泳池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上海热浪健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甲、乙、两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租赁物业情况1.1 甲方作为物业的权利人与乙方建立场地租赁关系,将拥有的位于上海 青浦区会所二层 房屋(以下统称“该租赁店铺”)出租给乙方使用。该租赁店铺的租用面积约为 平方米(附图)。1.2乙方租赁物业的2楼游泳池经营时间为每年的5.6.7.8.9.10月份共 六 个月。1.3甲方交付的物业包括会所游泳池的所有装修,设备,包括水,电,空调,泳池过滤设备,加热设备等。乙方负责游泳池的经营,包括宣传,销售,营运管理。 1.4 由于前3年小区还未交房入住,则乙方的前期宣传,营销成本很高,销售业绩达不到成熟小区的业绩指标,则甲方免费提供场地,设施及5,9,10月份三个月的加热费用。乙方承担营运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水费,照明电费,药物费,保险费。游泳池经营的各类证照。二、 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