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学科建设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组成,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的指导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1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与管理的法规文件;2审查各学科的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3统筹安排全校学科建设专项经费预算,监管各学科经费的执行情况,审查大额经费的开支。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开支的日常审批;4组织对学科带头人的遴选与考核工作;5监督、检查各学科建设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学科建设的评估、总结工作;6组织和指导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考核、评估和验收等工作;7指导、协调学科建设与发展中的其他事宜。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学科建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具体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事务。学校二级院(系)是学科建设与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院(系)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是二级院(系)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及部分学术骨干组成,组长一般由院长(系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担任,副组长一般由一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