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湖北省地处我国中部腹地,长江横贯东西,省域地势呈三面高、中间低、向南敞开的态势。西、北、东三面被武陵山、巫山、大巴山、桐柏山、大别山、幕阜山诸山环绕;中南部为江汉平原,地势平坦开阔,与洞庭湖相连。东西长约740公里,南北宽约470公里,土地总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辖12个省辖市、1个自治州,39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其中3个直管市)、37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一.湖北省各类用地数量湖北省土地利用呈“七山一水两分田”的格局。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省农用地面积1466.3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88%;建设用地面积136.7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6%;未利用地面积255.74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6%。1.农用地耕地面积467.5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15%,主要分布在江汉平原、鄂北岗地和鄂东沿江平原。园地面积42.6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主要分布在长江山峡河谷地带、清江流域和鄂南幕阜山区。林地面积793.8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71%,主要分布在山区和丘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