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123号2011年4月15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建委(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