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和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信用证存款)。第三条家辉公司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资金划拨,采用收支两条线,各分子公司所有收入款项在收到款后的当日必须马上报告家辉公司财务分管会计,由家辉公司财务经理请示财务总监后决定是否划往总部;家辉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每月费用预算和资金预算下拨经费。第四条 各分子公司以当月的25日作为断帐日,各分子公司财务人员应在每月的28日前向家辉公司报送货币资金收支结存汇总表及其附表,以及下月资金需求预测表等内部报表;家辉公司财务部根据各体系的月度费用预算总额,并结合各分子公司的资金需求预算,确定各分子公司月度用款计划,在次月1日前下达给各分子公司;家辉公司根据公司的资金情况,逐步下拨经费。第五条 各分子公司财务人员每月向公司所在地的负责人了解各部门/子公司的本月资金需求。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向财务人员提交本月的资金计划,财务人员有权对及时提供资金需求计划的部门优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