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取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1-12-12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取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市场,促进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维护工程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4号)、原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和湖南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湘建建2005384号),以及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湘建价200888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南省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取费标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取费标准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将自己所承接工程的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所进行的施工作业。 二、本取费标准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