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救灾物资使用管理联动机制为建立健全救灾物资保障体系,高效有序组织开展中央下达和省级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及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定”方案及有关工作要求,建立湖南省救灾物资使用管理联动机制。一、适用范围本机制适用于中央下达和省级救灾物资、装备的使用管理。二、工作原则(一)明确责任,分工合作。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会商和联动机制,完善救灾物资计划、采购、调入、储存、调拨、使用工作程序,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二)以人为本,保障有力。确保采购、储备的救灾物资符合救灾工作需要,品种齐全、保管良好、供应及时。(三)快速反应,高效协同。严格按照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工作相关要求,与交通运输、交警和物资接收地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协调,在规定时间内快速调拨救灾物资,以确保救灾工作需要。(四)规范管理,提高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强化对救灾物资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