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黄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 名 表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取得本县教育单位编制时间1 寸相片(盖中心学校公章)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联系电话报考学段 报考学科现工作单位 镇(乡) 学校 工作简历单位审核意见该同志不属于新机制教师,在农村服务累计已满 5 年,符合选调条件,同意其报考。中心学校一校长(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2证 明兹有我单位 教师,于 年 月取得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截止到 2018 年 8 月 31 日,该同志教龄已满 周年。2017 年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 等次。 该同志近三年教学工作量如下:2015-201
2、6 学年 平均周课时 节;2016-2017 学年 平均周课时 节;2017-2018 学年 平均周课时 节。该同志近三年的继续教育 (“合格” 或“不合格”)。该同志在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分别被评定为: 、 、 等次。特此证明。学 校 学 校意 见: 盖 章:中心学校 中心学校意 见: 盖 章:2018 年 8 月 日(注意:此表前半部分须打印输出,手写无效)32018 年城区义教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综合考评细则考核指标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及赋分权重考核得分教龄 15 正式从事黄梅教育事业时间长短 按取得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时间计算教龄,
3、每满一周年计 0.5 分,满分 15 分。师德表现 15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师德失范行为。 根据 2017 年师德考核情况赋分,考核等次优秀 15 分,合格 11 分。基本合格不得分。工作量 25服从学校分工,主动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和。以专业技术岗位课时量为核定标准。取近三年平均周课时计分。周标准课时(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担任本专业教学任务为主)小学教师 16 节,初中教师 14 节(早晚自习每节按照 0.5 课时计算)。学校副职(寄宿制学校班主任)、主任(非寄宿制学校班主任)分别按各学段课时量的 60%、40%计算职务周课时量,另加实际周任课节数为计分基数。工作量得分计算办
4、法为:工作量得分=周核定课时量/周标准课时量*14 分。满分 25 分。论文、专著 5积极投身教研教改,撰写教研教改论文。2015-2016、2016-2017、2017-2018 学年在国家、省、市级教育期刊发表专业论文每篇按5、4、3 分计分。论文多人署名,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分别按 80%、70%、60%计分。论文获国家、省、市、县一等奖,每篇分别按 5、4、3、2 分计分;二、三等奖分别按同级的80%、70%计分。不同篇次可累计计分。满分 5 分。出版专著计分办法与论文发表一致。公开课等 5积极承担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等讲授任务。2015-2016、2016-2017、20
5、17-2018 学年主讲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校级、县级、市级每次分别按 3、4、5 分计分。可累计计分。满分 5 分。继续教育 3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与各种学习培训。近三年继续教育达标(平均每年 72 学时,其中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 36 学时)计 3 分,不达标不得分。满分 3 分。年度考核 20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2015、2016、2017 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20 分,2 次优秀一次合格 17 分,一次优秀两次合格13 分,三次均为合格 11 分。综合表彰 12 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上级表彰。 获省、市、县、校级综合表彰分别按 12、10、8、6 分计分。不累计计分。420
6、18 年城区义教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综合考评 评分表单 位: 报考教师: 报考学段学科: 联系电话:考核指标 分值 得分依据 乡镇(学校) 考评得分 教育局 审核得分教龄 15师德表现 15工作量 252016 学年平均周工作量 节,得分 分;2017 学年平均周工作量 节,得分 分;2018 学年平均周工作量 节, 得分 分;三年工作量平均得分为 分。 论文、 专著 5公开课等 5继续教育 3年度考核 20综合表彰 12合 计 得 分被考核教师签名: 中心学校(晋梅中学)主要负责人签名(公章): 局考核专班人员签名:52018 年黄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单位名称)报名汇总表序号 姓名
7、 报考学段学科 联系电话 备注(可另附页)62018 年黄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笔试准考证姓 名:现工作单位:( )中心学校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准考证号:考场地址:黄梅三小考试日期:2018 年 8 月 18 日 考试时间:9:0011:30考 试 规 则一、参加考试人员应讲诚信并自 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 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 扰乱考场及其他考 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考室参加考试。三、参加考试人员入场时,带中性笔、铅笔、圆规及直尺,不得将其他文具和资料带入考室。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受、传
8、送 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 入考室。考试人员随身携带的手机必 须装入由考务组提供的小纸袋封存,连同其他文具、资料和物品放在考室门口物品存放 处,违者一律视为作弊。四、参加考试人员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应考人员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 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考号、姓名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姓名涂改的答卷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 问题,可 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 题。六、9:00 后不得进入考室,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 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 附近逗留或交谈。七、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答 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 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 头接耳、左 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室。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整理好试卷、草稿纸,手放下,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监考员收集好试卷和草稿 纸无误后方可有序退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如不遵守考试纪律,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笔试成绩以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