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者院系推荐意见表1、申请人姓名:正式职工,已工作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学制年,现就读年级;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制年,毕业时间年月;2、该同志系本院系:硕博连读生,学制年(硕士阶段)+年(博士阶段) ,硕士阶段入学时间年月/进入博士阶段时间年月;普通博士生,学制年,现就读年级;直博生,学制年,现就读年级,进入博士阶段时间年月;其他:3、院系推荐意见:同意推荐 不同意推荐(如同意推荐,推荐意见应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请控制在 500 个字符以内)院系公章: 院系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注:推荐意见表经申请者所在院系审核通过后,于 2014 年 3 月 8 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研究生院 312 室。纸质版须院系盖章签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mail.ccnu.edu,统一命名为:2014年留学公派+姓名+联培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