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及防范措施(讨论稿) 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的行政职权并掌握一定的社会公共资源。在行使行政权力,分配公共资源时,一旦权力被滥用,就会发生廉政风险。如何规避这些风险,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值得认真思考的课题。目前结合科学发展观和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及工商工作的实际,认真查找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采取相应的事前防范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工商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存在的风险一、廉政风险: 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行政岗位风险、干部人事管理风险、财务管理风险和思想道德风险。(一)行政岗位风险1、利用行政职权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表现为吃、拿、卡、要、报等现象的发生。2、利用行政职权干扰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秩序或企业内部经营秩序或利用监管职能占有企业股份并参与分红等行为。 3、案件查办过程中,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或收受当事人的好处,随意降低案件处罚标准。4、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办案、擅自采取强制措施或与案件相对人私下交易,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