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市规划的现实说起漫谈建立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 城市规划县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对城市发展与建设实施的一种宏观调控行为。由于现代城市本身是一个算杂的巨系统,使得作为引导与控制城市建设行为的城市规划,必然牵扯到存在于城市空间内的各个行业、部门、阶层,横跨多个学科。但“涉及”并不等于“干涉”或“代替”,城市规划毕竟有自已的“核心”。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对城市规划本身的“核心”认识不清,导致城市规划在编制阶段“喧实夺主”,做了许多不该做的工作,让人大有“手伸太长”之嫌,而在规划管理与实施时,必然“井河相犯”;“泾调难明”,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矛盾。因此,置新审初与明确城市规划的“核心”,是构建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前提。 其次,城市规划长期处于编制、决策、管理的“一家亩”状态,缺乏有效的分工合作与相互制约机制。规划管理者既是“甲方”,又是规划编制单位的直接上级;规划宏观决策建立在由管理者即“甲方”聘请来的“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意见之上;规划微观决策则在“市长负费制”之下,由“长宫意志”所决定。规划从编制到实践,自始至络处于规划管理者的控制之下,导致规划的公乎性、科学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