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维修合同甲方: 签订地点:乙方: 合同编号: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产品维修协议。一、该协议所包括的维修范围为甲方管辖范围内2000具左右,具体为充气、打压、水压试验、筒体测试。在收取甲方所辖地区灭火器时,乙方负责实施人员消防培训及消防演练。维修类型(ABC型干粉灭火器18kg、35及50kg)、二氧化碳、强化水、清水泡沫等型号灭火器。二、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维修服务中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及更换干粉、损坏的压力表、出粉管、手柄、密封圈、扎带等配件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清单按乙方提供的实际数量清算。换下来的所有配件,经甲乙双方清点确认以后,由消防部门统一销毁。三、1、检验期间乙方负责维修甲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类型灭火器。2、甲方需要维修的灭火器,乙方需在甲方管辖地区前往收取,待检验维修完毕后送回原处。收、送灭火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对每批维修的灭火器材应在甲方管辖地区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并且送回甲方灭火器所有地,特殊情况应不超过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