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工作实施细则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建立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根据2017年6月8日修改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群众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建立并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第二条 检察官以案释法,是指检察官对所办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第三条 检察官以案释法包括检察官办案释法和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第四条 以案释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规范原则。检察官以案释法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程序规范。(二)及时有效原则。检察官以案释法应当把握时机,讲求方法,坚持情、理、法相统一,增强及时性、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