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北区 2016 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问答问、2016 年度书面审查有什么新变化?答:今年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 月份、5 月份为网上申报阶段。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将不再提报书面材料。单位条件所限,不能网上申报,也可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和申报表,到市北区书面审查受理窗口进行书面审查。6 月份为现场审查阶段。未按规定在 4 月和 5 月进行网上书面审查申报的用人单位,除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外,还要到服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7 月份为整改处理阶段。未在 6 月 30 日前申报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日常巡视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名单,进
2、行现场检查。问:网上申报怎样操作?答:4 月 1 日起,用人单位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网上办事 单 位办事书面审查”),作出承诺后,申报书面审查信息(详见网上申报操作说明)。用人单位也可登录市北区政务网(http:/ “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市北区 2016 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通知”)、市北区人力资源网(http:/ 市北区 2016 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通知”),查看具体要求和网上申报操作说明。问:到服务窗口参加书面审查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到哪里办理?答:未按规定在 4 月和 5 月进行网上书面审查申报的用人单位,除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外,
3、还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报以下书面资料:1、2016 年 3 月全部职工名册:职工名册上的人员包括使用外单位协保和退养人员,使用退休返聘人员,接纳的实习生以及使用(向)外单位派遣人员,外国人、台港澳人员等。职工名册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2、2016 年 3 月全部职工考勤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批准文件证明。3、2016 年 3 月工资发放原始材料(已入装订成册的财务账内工资发放原始凭证和职工工资明细表)。4、加盖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审核)表一式二份。 如果用人单位有问题需要咨询或者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可就近到
4、以下服务窗口进行咨询和办理。市北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地址及咨询电话单 位 名 称 办 公 地 址 咨询电话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昌邑路 2-1 号 83902705即墨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邱县路 19 号 68659246辽宁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商河路 37 号 83817719大 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华阳路 54 号 83025048登州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通山路 11 号 82721038延安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兴安路 29 号 82755100台 东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埕口路 15 号 83022991宁夏路
5、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宝应路 18 号 83630316镇江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北仲路 57 号 13 单元 102户83661474敦化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金坛一路 26 号 85011739辽源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辽源路 279 号 85652611合肥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宁安路 58 号 66952963浮山新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同安二路 6 号乙 88730290阜新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鞍山二路 97 号 85668969海伦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海伦路 68 号 85635161
6、四 方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金华路 22 号 80826126兴隆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万安三路 6 号 83752088水清沟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武宁路 37 号 84884222洛阳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周口路 81 号 16 号楼 84886991河 西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河崖小区 200 号 85031778问:不参加书面审查有什么法律后果吗?答: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 据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如想了解更多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社会保险等方面政策,对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可关注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微信公众号,或加入企业 QQ 群(3091347758,3344621852),我们期待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