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联锁及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一、目的:保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联锁自动、保护退出和投入。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自动、保护投入和退出的管理职能,用于本厂热工联锁、保护及自动投停的拟定、签批、发放、使用、更改、存档等各环节的管理。 三、管理的内容与要求:1、机组及重要辅机启动前,运行、热工人员应检查、确认热工保护、联锁已全部投入运行;机组检修报竣工前,运行、热工人员要对机组的全部热工保护、联锁进行检查,确认需要投入的保护、联锁全部投入运行,并做好记录。2、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热工保护。在确认保护测量管线、保护回路、保护装置、保护用表计(包括探头、变送器、压力开关)有故障,可能引起保护误动时,检修或运行值班人员可申请停用该保护,但必须执行审批手续。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工作不得停用热工保护。3、热工保护的投、停应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要解除或投入的热工联锁、保护由检修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填写热工联锁、保护及自动投停通知单并进行初审,热工车间负责人根据机组的运行状态进行审核、批准。检修车间热工人员执行。4、热工保护在特殊情况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