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遵守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焊工安全通则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种作业,应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工作前检查焊接场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5m,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l0m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并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照明和良好通风。 3. 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防护眼镜或面罩。不准赤身操作,仰面焊按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电焊作业时不得戴潮湿手套。 4.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用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6电焊机接地零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