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化工建设总公司管理制度 HJZR04-2000 焊接管理制度焊 接 管 理 制 度1 总则1.1 焊接是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的关键工序,为保证焊接质量,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2 焊工培训及考试2.1 焊接质量工程师应根据产品的需要,提出所需项目的焊工培训及考试计划。并由焊考办安排进行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2.2 焊工培训后,由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严格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焊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焊工,由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报请技监局审查,发给焊工合格证。2.3 持合格证的焊工每三年应重新考试一次。对于焊接质量一贯优良、业绩齐全的焊工,经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审查推荐。报技术监督局批准同意,其合格项目可延长有效期三年。2.4 持证焊工如中断受监检设备的焊接工作在六个月以上,重新承担受监检设备的焊接,必须重新考试。2.5 焊工考试前,必须具备焊接工艺评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