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监控中心(信息中心)工效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华星煤业公司文件精神,调度监控中心(信息中心)为了加强管理,提高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能者多劳,庸者少劳原则,按矿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信息网控中心考核办法。一、考核标准考核采用效益工资及基本工资挂钩办法,实行百分考核制,扣完效益工资为止,月底按各自得分求得效益工资及基本工资领取比例,报劳资科结算。二、考核细则1、当月部门发生重伤事故者,取消受伤人员本月效益工资,基本工资给予20%处罚,当月发生轻伤事故者,取消受伤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基本工资给予10%处罚。2、月出勤不足27天者,取消当月相应的效益工资及各种补助。3、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2分,旷工1次扣4分,当月累计迟到5次以上者(含5次)在每次迟到1.2分基础上累计每次加扣0.2分,当月旷工2日以上(不含2日),在每日旷工扣4分基础上,累计每次加扣1分。4、不及时消假或超假者,每次扣0.8分,并对超假天数按旷工论处扣分。5、不及时参加或不参加会议者,每次扣1.5分。6、监测工上班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每次扣0.5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