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天安公司润宏煤业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矿井下劳动定员及入井人数的控制、管理,防止超定员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的区队编制、作业场所设置、生产工艺及作业形式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编制必须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框架内科学合理的确定。4、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编制必须坚持既要满足安全的要求,又要满足减人提效的要求,确保安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