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水鸭科煤炭有限公司水鸭科煤矿科煤字【2014】66号关于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日常和应急状态下职责的通知矿属各单位: 为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做到管理规范,责任到人,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安全、有效、迅速、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从根本上为增强矿井抵御风险的能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经矿委研究决定,成立应急救援机构。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 指 挥:许荣华副总指挥:张永汉 成 员:陈炎生、温学文、王清海、邓其福、石海苑、吴灶龙及辅助救护队成员。矿井指挥部原则上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在上级政府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指挥部未成立的情况下,临时负责较大以上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组织工作,总指挥是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矿井指挥部设总指挥1人、副总指挥1人、成员若干人。指挥部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一般事故和较大以上事故临时救援和处置工作。救灾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