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AQJC/GLZD015 文件名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修改记录/版号:0/A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 基本概念1.1. 煤矿特种作业概念1.1.1. 在煤矿企业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1.2. 基本原则1.2.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必须坚持“统一标准、教考分离、分级负责”的原则。1.3. 从事煤矿特种作业的人员的范围1.3.1. 目前我矿纳入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为十个工种:分别为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工、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2.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2.1. 年龄满18周岁;2.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2.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