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防治措施煤矿水害防治措施1、坚持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探放水原则,从源头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组织机构,将水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职责。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未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6、 发现矿井有透水预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查找透水原因,采取有效安全措施。7、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8、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1采空区保安煤柱30米;2矿井断层保安煤柱40米;3平巷及釆区上下山煤柱20米;4井田边界煤柱30米。矿井在采区设计及采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