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前 言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启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