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子煤矿生产管理办法为了及时快速协调矿井各生产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掌握生产安全动态、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更好的服务于一线,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生产调度工作效率,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有序运行,规范管理行为,做到管理有方,处罚有据,按章管理,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一、值班制度1、各部室、区队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值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按时到调度室签到。区队、部室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00前在调度室值班记录上签字,如发现迟签到或一次不签到罚款50元。若调度员打值班室电话无人接听一次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罚款100元,并罚单位负责人50元,由调度员负责落实。二、班前会和井下跟班干部三汇报制度1、值班干部早班4:00、中班11:30、夜班19:30在调度室领取当班作业单,并根据作业单所下达的工作任务同跟班干部和当班班长三人共同召开班前会,认真安排当班工作任务和工作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会后由值班干部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出勤及当班任务,一次不汇报或无原因超过汇报时间罚值班干部50元,矿规定参加班前会的干部不参加班前会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