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质量管理与奖惩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现矿井煤炭质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矿在煤炭开采洗选加工过程中,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采煤、洗选工艺技术水平,认真落实煤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煤炭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煤炭开采、设计、开掘、回采、运输、洗选、储装运等环节的煤炭质量管理与控制,同时适用于上述各环节的煤炭质量检验结果的信息传递与反馈。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提高煤炭产品质量责任,严格质量监督、管理和奖惩,巩固和提高我矿商品煤市场信誉,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提质增效和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为了保证煤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公司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三章 目标质量责任制第五条 为了保证公司煤质管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1、生产副矿长对煤炭质量管理负全面责任,分管副矿长对各专业的煤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