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页.docx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6935653 上传时间:2021-09-1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七、明火作业管理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