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募集申报材料(招募说明书)51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募集申报材料(招募说明书)52重要提示本基金根据2004年9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151 号) 和关于募集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4118 号) 的核准,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2、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3、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募集申报材料(招募说明书)53目 录招募说明书摘要 .2重要提示 .8目 录 .9一、绪 言 .11二、释 义 .11三、基金管 理人 .14四、基金托管人 .23五、相关服务机构 .27六、基金的募集 .30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3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九、基金的转换 .40十、基金的保本 .40十一、基金的担保 .41十二、基金的投资 .42十三、基金财产 .47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48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50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1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4十八、基 金的信息披露 .55十九、风险揭示
4、 .57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59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1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71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募集申报材料(招募说明书)54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79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80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80二十六、备查文件 .80附: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履约保函 .81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募集申报材料(招募说明书)55一、绪 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
5、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6、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二、释 义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 指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指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指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履约保函: 指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履约保函 ;托管协议: 指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
7、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募集申报材料(招募说明书)56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8、人: 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保证人: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保本期
9、: 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保本到期日之间的时间段;投资转型期: 指保本到期日的次日起为期 30 个工作日的时间段;增强指数期: 指从投资转型期结束的次日至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时间段;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募集申报材料(招募说明书)57基金规模上限: 保本期内为 60 亿份基金份额;保本到期日后不设基金规模上限;销售代理人: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
10、托管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存续期: 指基金存续的不定期期限;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元: 指人民币元;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净收益 指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基金资产总值:
11、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每一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保本期初: 指基金合同生效日(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保本期末/保本到期日:指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三个公历年的日期(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认购保本底线: 1.01 元/ 基金份额;申购保本底线: 1.01 元/ 基金份额自保本期初至申购日每一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持有期: 自投资
12、者获得该基金份额之日起不间断持有的期间;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对招募说明书进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募集申报材料(招募说明书)58行更新,并在公告时间 15 日前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更新招募说明书将登载在公司网站上,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更新招募说明书公告内容的截止日为每 6 个月的最后一日;市场中断事件: 凡是由于本协议各方控制之外的原因导致无法于估值日确定每一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的,均属市场中断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超过 50%的 A 股或债券的交易中断;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超过 50%的债券的交易中断;或
13、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超过 50%的 A 股跌停;或上海交易所或深圳交易所的清算系统关闭;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调整、地震、台风、水灾、流行病等自然灾害,以及罢工、国家紧急状况、政治动乱、戒严、战争、恐怖主义行为等事件。三、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104 室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法定代表人:王忠民总经理:赵学军成立日期:1999 年
14、 3 月 25 日注册资本:1 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电话:(010)65188866传真:(010)65185678联系人:王永宏,贾玉淼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募集申报材料(招募说明书)59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股权结构如下: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840.8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8.4082%;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92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9.22%;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6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6.50%;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87.1
15、8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5.8718%。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公司目前下设16个部门,分别是: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产品管理部、养老金及金融机构服务部、营销策划部、运营部、人力资源部、机构客户部、渠道发展部、客户服务部、养老金投资部、法律部、财务部、企划部、交易部。基金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及其员工遵守国家相关
16、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产品管理部负责新产品开发以及相关的市场营销研究、法律环境研究和理财策略研究等;养老金及金融机构服务部主要负责机构客户的委托理财业务,包括投资管理和客户服务;营销策划部负责公司品牌建设,基金产品的市场宣传和推广,市场研究和调研以及支持销售业务的相关服务;运营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招聘、薪酬福利、培训、激励和考核、人事档案以及行政性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机构客户部负责向机构客户市场销售嘉实的证券投资基金、单
17、一账户管理服务、年金管理服务,开发和维护公司核心机构客户,完成销售任务;渠道发展部负责代销渠道的开发、维护和管理,进行代销机构培训,确保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客户服务,以确保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求;养老金投资部对养老金、固定收益和单一账户产品进行投资和管理;法律部进行公司的法律制度建设,处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以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公司财务核算管理,协调财务审计工作所,确保财务工作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企划部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进行战略项目论证研究,为公司在重大
18、战略项目上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交易部负责审核和执行基金经理交易指令,协调交易过程,确保公平对待各基金组合。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募集申报材料(招募说明书)510截止到2004年7月底,公司有员工142人,其中7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占54%。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二)经营业绩本基金系初次发售, 基金合同生效以及基金开始运作后将开始披露基金的运作业绩。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后续公告。目前,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中3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同一系列基金。基本情况如下:基金名称 基金泰和 基金丰和 嘉实成长收益成立时间 1999.4.8 2002.3.
19、22 2002.11.5基金类型 契约型封闭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经理 魏上云 赵军、刘欣 孙林基金份额总数 20亿份 30亿份 19.89亿份上市代码 500002 184721 070001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基金名称嘉实增长开放式基金 嘉实稳健开放式基金 嘉实债券开放式基金成立时间 2003.7.9 2003.7.9 2003.7.9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契约型开放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经理 邵健 田晶 林勇基金份额总数 11.37亿份 10.65亿份 1.79亿份上市代码 070002 070003 070005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
20、 中国银行基金名称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成立时间 2004.4.1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经理 徐轶基金份额总数 90.33亿份上市代码 070006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投资者需注意管理人的历史业绩并不代表未来预期的管理业绩,所以上述基金的业绩表现只是作为一个参考。(三)主要人员情况1、基金管理人董事(8 名) 、监事(3 名)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王忠民先生,董事长。大学专科。曾任北京矿务局财务处会计,煤炭部财务司会计、副处长,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财务局处长,煤炭部财务公司筹备组负责人,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 年 3 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