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制度名称物业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受控状态编 号第1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程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使公司能够长期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但下列员工例外。1.兼职、特约人员。2.试用期员工。3.公司临时岗员工。此外,年度考评期内累计不到岗超过3个月(包括请假与各其他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及入职不足个月的员工不参与年度考评。第3条 绩效考评指标确定和修改的基本原则和程序1.考评指标确定的基本原则是指,考评指标的形成是在考评人与被考评人根据公司整体发展的绩效计划,在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双方未能就考评指标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总经理有最终的裁定权。2.绩效考评指标确定和修改的基本原则是指,年初确定的当年员工的绩效考评指标原则上不能修改。确因制定绩效考评指标时所预测的客观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不可预测的事项需要调整指标时,被考评人需填写“绩效考评指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