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会计科目表(带编号)物业会计科目表(带编号)一、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204号科目 预收账款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第205号科目 代收款项l、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给有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