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 惩 制 度(2016年9月修定)一、目的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树立先进典型,调动积极因素,创造良好的公司风气和工作环境,使每位员工都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员工工作绩效和工作热情。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三、职责(一)总经理负责公司各项奖罚决定的审批工作;(二)行政部负责公司奖惩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三)品质管理部负责公司各项奖罚标准的审核工作;(四)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项目部奖罚制度的培训、实施工作。四、程序(一)奖罚性质1、奖励是公司对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其工作标准及工作要求,按时、保质、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要求的认可,是员工个人能力的体现,亦是公司对其的激励;2、处罚是因员工未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及工作要求,工作中出现延期、推诿、低效、违纪等行为,是公司对员工不遵从工作纪律、工作要求的警戒和惩罚。(二)奖惩原则1、有章可依、赏罚有度、奖罚分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2、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三)奖惩依据员工个人工作态度、工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