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工装管理规定一、制定目的随着公司事业的规模化发展,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良好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特对工装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三、职责1.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工装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手续办理等。2.各部门负责对入职满一个月的员工及时提供名单报物业办。3.各部门(园区)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纠正本部门(园区)员工着装是否符合公司规范,并有配合物业办检查的义务。4.物业办有义务和责任对当月的工装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5.物业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修改及完善。四、相关说明1.工装的面料、颜色、样式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园区)和个人无权随意更改。2.种类:(1)管理人员工装(经理级和园区客服人员)(2)一线工装(维修人员、保洁、保安)3. 配发数量:(1)管理人员工装:西服上衣1件,长裤2条。(2)一线工装:维修人员:夏季制服1套;秋冬制服1套。保洁:夏季制服1套;秋冬制服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