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品采购、验收、领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物品管理,加强物品采购价格监督管理,降低物品采购成本,降低库存,增加企业效益,特指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购买原材料、辅料、零部件、保洁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以及其他物品等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领用监督、财务核算等行为。第三条 物品采购要树立采购经济批量观念,物品验收要坚持独立原则,物品的领用要树立需用原则。第二章 物品采购的管理第四条 各部门每月应根据部门需要,编制部门“采购计划明细表”(一式两份,部门一份,仓库保管员一份,见表一),经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报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合部)。综合部每月(25日前)应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部门采购计划明细表及现物品库存状况编制“采购计划汇总表”(一式两份,综合管理部一份,仓库保管员一份,见表二),采购计划汇总表后附各部门所需物品明细。“采购计划汇总表”必须经仓库保管员、物业公司经理确认后,审批方可生效。对采购计划外的物质需求,必须填写“用品特批单”(见表三),经上述人员确认同意,财务审批后方可采购。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每月应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