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1.0 目的为改进工作作风,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催办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政令畅通,强化执行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结合物业公司实际,特制定督查督办工作制度。2.0 适用范围适应于物业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单位。3.0 事项3.1 公司领导部署、安排的工作落实执行情况;3.2 公司领导交办、批办的事项;3.3 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确定的事项;3.4 上级机关及业务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3.5 上级机关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3.6 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的事项;3.7 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4.0 基本内容4.1 责任要求。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责任要明确到各单位,各单位要明确到人。4.2 时限要求。各单位对所承办的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4.2.1各单位对所承办落实的事项,有时限要求的要按时完成,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一周内完成。4.2.2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