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公司部门、员工上下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1、工作时间:普通岗位为8小时工作制,特殊岗位另行规定。2、公司的全体员工均实行考勤点名制度,由部门主管负责点名;3、员工每天均需先签字方可外出办事,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字的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4、上班时间5分钟未到视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走的视为早退,30分钟未到视旷工半天,半天未到签字者视旷工一天。凡是迟到、早退者视情况罚款20元人民币,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5、员工外出办事前需要向部门主管报告外出的理由和时间,严禁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作旷工处理。6、公司办公室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当月迟到、早退、旷工后交财务部扣发工资。二、加班管理规定1、加班是员工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非本职工作或本职工作额外工作量,属于公司计划外工作任务。2、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若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加班时,应提前告知。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必须加班的,须严格控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