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18修订草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为了严格按照岗位质量标准履行职责,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并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一、与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三、试用期员工;四、其他涉及绩效工资发放的岗位。第二章 绩效考核分类第三条 绩效考核根据工作性质和阶段性工作特点分为月度、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第四条 月绩效考核:一、 考核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度;二、 根据工作业绩、品质管理、临时性工作进行考核;三、 绩效薪资与当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按月度考核运用计算;四、 当月被考核人触及考核标准中关于开除项、非“1”即“0”项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当月绩效为零。第五条 年终绩效考核:一、 考核周期为每个自然年度,所有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均进行年度考核;二、 考核依据年度月平均考核得分、经营指标、管理指标等进行;三、 年度绩效薪资及次年度人事安排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