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股份合作协议甲方:新疆京渝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址:和田市京通大道100号乙方:周红 身份证号码: 住址:丙方:杨维润 身份证号码: 住址: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叁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管理京渝国际家居建材城,共同出资成立和田市京渝天华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叁方共同遵守和执行。第一条 合作事项 :以甲方51%、乙方20%、丙方19%的出资比例合资成立和田市京渝天华物物业管理公司;丙方负责合作事项的经营管理。第二条 合作期限 :长期。第三条 合作原则 (一)保密原则 :无论合作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合作关系终止之后,叁方都必须对有关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另外第三人透露经营管理信息和技术。 (二)诚信原则 :甲、乙、丙叁方都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在合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虚构支出,不得隐瞒收入,不得从事损害合作方利益的任何事情。(三)友好原则 :合作双方都应遵守友好原则,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