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1、客户服务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24小时为住户提供服务。 2、白天值班时间为8:30-18:30由客服部轮值;晚上值班时间18:30-8:30,由监控室值班员负责业主需求及联系各部门处理。3、管理员负责当值期间接待各类来电来访,将来电来访内容及时记录在工作日志上,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对住户的报修来电来访,还应及时开具维修工作单,并通知维修部相关人员。4、夜间监控室值班人员当值期间按客户服务中心工作程序负责接待各类来电来访,将来电来访内容及时记录在夜间值班记录表上,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对住户的报修来电来访,能维修处理的,应及时维修处理,否则应告之住户次日安排维修。值班期间出现特殊紧急情况负责上报公司各级领导。5、夜班期间不能及时处理的投诉、委托、报修等问题(非应急情况),应在次日与早班服务中心管理员交接班时根据夜间值班记录表上登记的情况,由当值管理员及时填写相应维修工作单或投诉记录表,通知相关部门处理。6、任何情况下,客户服务中心均应保持至少有一人值守;夜班维修人员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