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概念: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二、业主概念:是指住宅区内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三、入住概念:是指入住人收到书面入住(入伙)通知并办理完结相关手续;入住人收到入住(入伙)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入住。四、物业管理公司在住宅区范围内就下列事项进行管理:1、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 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3、 清洁卫生4、 车辆行驶及停泊;5、 公共秩序;市住宅主管部门规定和委托管理合同检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五、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2、 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3、 制止违反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六、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