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岗位人员编制标准深圳物业管理各岗位人员编制标准说明:由于各小区收费标准、服务标准不径相同,所以本资料仅仅作为参考之用,需要与项目经营相集合进行考虑。一、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1.15万平方米以下住户服务中心配设管理员3人。2.15万平方米以下不高楼宇巡查组,只设住户服务中心;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楼宇组。巡楼组管理员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1人。住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人。3.干部配置:15万平方米以下设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主管1人(可由管理处副经理兼),住户服务中心班长1人,巡楼班(组)长1人。二、保安人员劳动定额1.固定岗保安员每人当值时可监护面积为3000-3500平方米。2.全封闭小区每入口需设置3个(三班倒)。3.巡逻保安员每组(两人一组)可监护面积为5万平方米左右。4.封闭停车场每出入口处应设置3人。5.30万平方米以下保安干部的配置为主管1人、班长3 -4人。30万平方米以上可增加组长一级干部,平均按每5-8万平方米配置组长1人。6.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