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物业管理补充协议2003-10-13物业管理补充协议甲方:乙方:丙方:甲方将所属博盈投资广场C座1F、3F租赁给乙方用做中西餐厅、KTV营业场所,并委托丙方进行物业管理,在双方业已签定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业主公约等文件基础上,现乙方就物业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三方关系1、 甲方做为乙方所租赁物业的产权拥有者,下称“业主”。2、 乙方做为本物业的承租方,有权按与甲方的租赁契约约定使用本物业,为本物业使用人。3、 丙方受甲方(本物业业主)委托负责本物业的管理,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丙方下设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本物业的管理,下称“物业管理处”。4、 乙方作为物业使用人,有权接受和监督丙方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提供服务,但无权直接行使只能由业主方能行使的权利。5、 丙方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国家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接受业主监督,执行业主合理合法的指令。二、 考虑到乙方所租用物业为公共营业性质的场所,以及在投资广场整体环境中的影响,为避免对其他业主、租户或物业使用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