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服务质量,调动和激励员工积极性,搞好物业管理服务。决定对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年终考评和日常考核制度。年终考评按照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由公司机关和小区住户以满意度调查问卷形式对物业中心和各物业站人员共同考评,做为年底兑现的依据。日常考核为在各小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意见箱”,每月初由物业中心处理投诉意见,经查实投诉属实,给予责任人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并给予警告;第三次退回劳务中心待岗的处罚,同时该物业站站长当月工资执行下限标准。此外,由物业站每月依据以下内容进行打分考核。一、考核机构考核由物业站成立考核小组,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管理人员1名为物业站负责人,其余2人由物业站会议选举产生。二、考核标准考核实行无记名投票考核(所有考核评分表留存备查),考核基础分值为每人100分/人,次月初对上月工作进行打分考核,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连续3个月考核末位退回劳务中心。三、考核奖励 每季度按当季平均考核分数评分等级奖励基数岗位系数进行奖励。岗位系数制定以下标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