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薪 酬 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建立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房补组成的动态激励薪酬分配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东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按劳分配原则,在公司内建立起员工个人劳动报酬与个人和所在单位(部门)工作业绩、公司效益相联系的动态激机励分配机制。第三条 基本原则:1. 业绩至上、效益至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2. 个人劳动报酬与公司整体效益挂钩的原则。3. 全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4. “以岗定薪级”、“岗变薪级变”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依据集团批复的工资总额,以国家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第五条 薪酬结构由月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各项福利待遇等组成。第六条 薪酬体系的确定。主要是参考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工资水平,兼顾公司薪酬体系的历史,基本依据为:1. 各地政府部门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