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管理规定为保护全体大小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整体大楼施工管理,保证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保持写字楼的美观和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结合“台州世界贸易中心”写字楼物业实际,特制订本规定:一、房屋装修遵循先申请,后施工原则,具体报批程序如下:1、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处申报办理装修手续,装修负责人到该公司财务部交纳装修履约金。2、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持装修履约金的付款凭证到物管处详细、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由物管处进行审批同意。3、作为业主(商户)聘请的施工单位,需具有一定资质,并向物管部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备案,以确保工程质量,方便后期开展工作,上述证件齐全方可入场施工。 4、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大楼,严禁一证多人使用。(装修人员需交一寸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二、装修管理要求:(一)装修期限小业主应在规定时间(自验收接管2年)内对房屋进行装修。对逾期不装修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