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一般程序一、 达到选聘物业企业的合法性前期物业合同到期。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在前期开发商售卖房屋前,经过招投标进行物业企业的选聘确定的,该合同是在没有业主参与的情况下,实现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管理规约后,临时管理规约即行失效。 第四十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二、选聘物业企业的要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在物业区域内的行使者为业主委员会,同时规定有权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也为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均必须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并实施一定的程序后实行。1、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条件时,即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其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或邀请投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2、约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当物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