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提升机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物料提升机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根据建设部现行的井架货用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设备管理,规范提升机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避免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一、提升机安装、使用、维修和保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二、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提升机出厂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安装提升机架体的人员,应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应配备经正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三、凡施工现场各类机具、起重设备、施工用电设备安装前必须由公司安全科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工。四、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吊篮安全门、上料口防护棚、上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下极限限位器、 缓冲器、 超载限制器、短路保护及漏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