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一、物权的概念与性质,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理解物权的存在价值)1、概念: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概念阐释: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为支配特定物的权利 ,为得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为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2、性质:(1)物权是权利人对特定物的权利l 特定物为具有特定的属性,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即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例如,古画(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l 所谓直接支配,指物权人完全可以根据权利人自己的意思而自由享受物上之利益,不需要借助他人意思或行为之介入。(3)物权是权利人能够直接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l 排除他人对物权行使的干涉l 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4)物权是绝对权或者对世权 l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而其义务主体则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入什么人的手中,物权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3、物权与债权的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物权的本质在于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