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课程笔记整理授课教师:翟云岭第一章 物权总论第一节 物权与物权法一、 物权法的制定二、 物权法的概念:以物的归属与利用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一) 狭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二) 广义:同概念。三、 物权:(一) 概念几种不同定义:1、 支配性: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2、 支配性和利益性: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3、 支配性、利益性和排他性:权利人直接支配其物,享有其利益并具有排他性的权利。4、 支配性和排他性(我国立法观点):权利人直接支配其物并具有排他的权利。(二) 特征:1、 主体:绝对权、对世权2、 客体:物特定的、独立的物。(在观念、法律和事实上能与他物区分)(1) 有体物(主要的物):能够被人体感知的,有一定价值的物。(2) 无体物: 不具有一定物理存在的物 知识产权 有体物以外的其他权利和利益(我国规定)(3) 2nd(2):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3、 性质:直接支配性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