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销售订单修改管理规定一 目的为提高公司运营运作,规范客户订单修改,特制定本规定。二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营销总公司、肥料事业部、调味品销售公司、物流公司仓储物流部和计划部。三 职责3.1各销售公司、物流公司仓储物流部负责订单修改的发起。3.2各销售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负责价格变动订单修改的初审。3.3 物流公司总经理负责价格变动订单修改的审批。3.3 计划部负责修改订单。四 内容4.1 订单修改内容:因库存、产能、运力、客户需求变更等因素导致的订单晶体、品牌、包装样式、主含税单价、收货地址、发货仓库、供应商、业务员、备注信息变更。4.2 订单修改流程,根据简化订单修改审批流程通知要求:4.2.1 涉及价格修改的,执行原修改流程(业务OA申请-部门经理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初审-物流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部执行修改); 4.2.2 涉及原订单发货仓库为目的港/分仓的订单改为生产公司本库直发的,执行原修改流程(业务OA申请-部门经理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初审-物流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部执行修改);4.2.3 其他情况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