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 海 保 税 区 管 委 会 统 筹 发 展 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7 年珠海保税区 珠澳跨境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园区各企业:珠海保税区 珠澳跨境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已经正式印发(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详见附件 1) ,我局现依据实施意见组织企业申报 2017 年扶持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请企业认真对照实施意见中“第二章.申报条件”的具体要求,可能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第九条的规定,完整准确地提交以下材料:(一)2017 年珠海保税区 珠澳跨境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 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四)保税
2、区国税局、地税局开具的 2015、2016、2017 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2017 年定报前已纳入统计的企业至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自行打印的本企业 2017 年 12 月份或四季度的财务状况表;2017 年年报纳入统计的企业至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财务状况年报表;(六)两家及以上企业捆绑申报的,需提供经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或企业撰写并加盖公章的能说明及保证关联公司之间关系的材料等;(七)由海关部门提供的企业 2017 年度外贸进出口数据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企业不可能产生外贸进出口数据的证明;(八)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排列整理好,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
3、企业公章及骑缝章。二、申报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 17 时止,所有申报资料一份,应以纸质的形式交至保税区管委会 1412 办公室,高小姐收,联系电话 8687976。逾期未向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递交申报材料的企业,将视同自动放弃申报 2017 年度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资金处理。三、其他要求因海关监管部门不再向地方政府提供分企业 2017 年度外贸进出口额数据,申报本次资金的企业,需自行向海关信息网进行外贸进出口数据查询申报,具体申报方法详见附件3。2015、2016 年企业的外贸进出口数据可向本区电话咨询,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8687156。如果企业无法提供 2017年度外贸进出口数据或其他支撑企业外贸数据为零的证明,将无法申报本扶持资金。专此通知。附件:1.珠海保税区 珠澳跨境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2.2017 年珠海保税区 珠澳跨境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资金申报表3.企业外贸进出口数据证明申报指南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2018 年 3 月 14 日(联系人:高源溪;联系电话:8687976,18998188898)